根据《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管理办法》、《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绿色建筑评价技术细则》文件要求,市资建局组织专家,完成了对通城县特殊教育学校新建项目(教学楼、综合楼、宿舍楼)工程绿色建筑项目的评审,并完成公示,现予公告。
咸宁市2025年第1批绿色建筑评价标识(预评价)项目
咸宁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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