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
惠府办〔2019〕10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指导意见》开展示范工程建设。各县、区政府及相关单位遴选合适的政府投资项目,开工建设装配式建筑项目或市政基础设施装配式建造试点项目,重点推广较高装配率及建筑产业现代化程度高的成套部品和技术。鼓励社会投资项目开展装配式建筑示范工程建设。(装配式建筑)
强化协会作用。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桥梁、纽带和导向作用。探索装配式建筑产业联盟,融合产学研销,促进我市加快形成功能齐全的建筑产业链条和产业集群,为装配式建筑创造良好的市场氛围。

微信公众号:xuebim
关注建筑行业BIM发展、研究建筑新技术,汇集建筑前沿信息!
← 微信扫一扫,关注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