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1日,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在官网公布了北京市地方标准《住宅设计规范》征求意见稿,这是北京首次公布地方版的《住宅设计规范》,而在此之前,一直执行的是国家标准的《住宅设计规范》。
京版《住宅设计规范》征求意见稿的条文加上说明共计137页,公示期为7天,征求意见后,北京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员会还将对《规范》进行修改和完善,正式实施后,北京将以此标准来规范、指导北京市的住宅设计,该《规范》将适用于北京市城镇新建、改建、扩建住宅的建筑设计。
新增3大章、9小节,共计超过200项提升
本次征求意见稿,在国家版《规范》基础上,根据北京的实际情况,共编制了345个条款,其中200多个条款在国家标准的基础上进行了调整和补充,在很多居住细节方面都进行了提升,明显高于国家标准设计。
与国家版标准相比,京版《规范》新增了住宅设施、建筑结构及管线综合三个大的章节,同时增加了防火构造、保温与隔热、照明设施、公共安全系统、智能家居系统、电气节能设计等9个小节,体现了“安全性、舒适性、前瞻性”三大理念,并且作为地方标准,具有强制性。
新建住宅应实施全装修
对于二次装修浪费问题,京版《规范》提出,应通过新建住宅建筑全装修成品交房方式解决,避免交房后装修造成的二次拆改、建筑材料的浪费、敲墙挖洞的结构安全问题。
京版《规范》明确提出,新建住宅应实施全装修,提高住宅产品的完成度。建筑设计与装修设计应同步进行并一体化实施,一方面促进设计的合理性,另一方面节约住宅的建设成本,住宅全装修设计应执行国家及北京市的相关规范要求。
而提到“全装修”和“标准”,2019年1月1日实施的《住宅全装修评价标准》不得不提。
本次京版《住宅设计规范》共分12 章,除总则、术语和基本规定外,核心内容包括套内空间、公共空间、住宅设施、室内环境、建筑结构、建筑设备、建筑电气、管线综合设计几大章节,而这样的分类与《住宅全装修评价标准》可谓是异曲同工。
2019年1月1日,在全联房地产商会及标委会标委会的指导下,《住宅全装修评价标准》终于正式落地实施,集成了20多家标杆房企的精髓,囊括了全装修产业链上下游企业的标准体系,最终提炼出了一个普适性的标准,是国内首个以消费者需求为导向、对全装修房装修品质和性能进行评价的团体标准,填补了我国住宅全装修品质和性能全方位评价领域的空白。
本次京版《住宅设计规范》相对偏重于对住宅整体的要求,且设置的门槛相对较低,而《住宅全装修评价标准》除了在功能、性能、材料与部品三方面与京版《规范》逐一对应外,还增加了施工与验收、提高与创新两大项,聚焦全装修领域,更加精准,同时,相应的标准和要求也更高。
举例来看,京版《规范》要求住宅室内装修设计宜进行环境空气质量预评价,明确室内环境污染物浓度不得高于《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规定的标准限值,而《住宅全装修评价标准》对于此项的要求则是:低于相关标准限值的80%,仅可以得到50%的分数;低于标准限值的70%,才能拿到满分。
《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规定的室内环境污染物浓度标准限值
再比如对厨房的净空高度要求方面,京版《规范》仅要求不应低于 2.20米;而《住宅全装修评价标准》的要求则更加严格,不低于2.3米仅能得1分;不低于2.4米可以得2分;只有不低于2.5米时才可以拿到满分3分。
卧室方面,京版《规范》仅对净空高度和最小面积做了要求,而《住宅全装修评价标准》则提出了更多的内容,包括对梳妆、阅读、衣帽间等区域的布局要求,也包括对卧室门朝向、卧室机电设备配置及点位设置,以及双控开关、插座、USB充电口、感应式夜灯等细节方面的要求。
另外值得一提的是,京版《规范》的征求意见稿中,更多采用了“应”、“宜”、“可”等字样,仅有以黑体字标志和以斜体字标志的少部分为强制性条文,即大部分条文仅为建议和指导,并不做强制要求;而《住宅全装修评价标准》则通过打分的形式,对京版《规范》中不做强制要求的部分,做出了直观的量化标准。
此外,二者最大的区别在于,京版《规范》仅从设计阶段提出了相应的要求和建议,而《住宅全装修评价标准》则实现了设计、施工、验收、交付全流程的闭环。
2019年2月,国家标准委和民政部印发了《团体标准管理规定》,标志着我国标准化工作改革正式全面启动,作为行业通用的标准和规范,此次征求意见的京版《住宅设计规范》不可能事无巨细、面面俱到,而《住宅全装修评价标准》无疑是在全装修领域对其最好的补充,当然,无论是京版《住宅设计规范》,还是《住宅全装修评价标准》,最终目的都是为老百姓提供安全、舒适、健康、便利的居住空间。
除了针对全装修领域所提的要求以外,本次京版《规范》还有哪些亮点呢?下面就为大家逐一盘点一下。
最小套型面积提升至24平方米
考虑到目前人们的居住需求已经从满足基本生活逐渐向舒适生活转变,根据不同功能空间的使用面积要求的提升,京版《规范》对套型最小使用面积进行了提升,要求住宅的最小套型面积应为24㎡,比国家标准提高了2㎡,其中,卧室、起居室使用面积要求都提高了1㎡,而厨房及卫生间使用面积要求提高0.1平方米至0.5平方米。
住宅层高不低于2.8米
室内净高不低于2.5米
考虑到当前住宅地板采暖的应用、装配式结构形式、卫生间同层排水以及我国人均身高的提高和人体工程学等多方面因素,京版《规范》对居住空间的层高标准进行了提升,要求住宅层高不小于2.8米,同时保证室内净高不低于2.5米,真正满足居住的舒适度。此外,从居住安全、标准统一等多方面因素考虑,京版《规范》还将阳台栏杆高度统一设置为1100毫米,并保证其完全牢固。
此外,京版《规范》还有很多对细节提升的内容描述,解决了一些困扰市民多年的居住“痛点”。比如采用同层排水方式减少噪音,降低渗漏隐患,建议厨房排油烟采用水平直排方式解决串味问题;适度提高了窗地面积比指标要求,在优化室内采光环境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