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届理事会、各分支机构、各团体会员单位:
2023年3月1日,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最新修订的《国家标准管理办法》正式施行,并明确规定“对具有先进性、引领性,实施效果良好,需要在全国范围推广实施的团体标准,可以按程序制定为国家标准。”为持续满足图学学科发展和技术创新需求,自2018年开始,在中国科协和国家标准委的指导下,学会积极推进团体标准化工作常态化开展,组织制定并发布了《中国图学学会标准化工作管理办法》等管理制度文件,并广泛组织分支机构和团体会员单位开展团体标准的研究和制定。
为进一步推进我国图学学科的标准化工作有序开展,促进团体标准项目的研究制定,根据《中国图学学会标准化工作管理办法》等有关管理规定要求,现启动征集2025年度第二批次团体标准制修订工作。
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相关技术或成果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得与国家有关政策等相抵触。
(二)标准应当具有比较成熟的实践成果和行业应用基础,有利于推广优质服务实践经验与先进做法。
(三)所申报的项目不应与已立项标准项目和已发布标准重叠或交叉。
(四)标准的技术要求不低于强制性标准的相关技术要求,鼓励高于推荐性标准的要求,鼓励制定具有国际领先水平的团体标准。
(五)申请单位应具备与团体标准相关的工作基础,标准要有广泛代表性,鼓励企业、科研机构以及高等院校等相关单位联合提出申请。
二、申请渠道
学会理事、分支机构委员、高级会员所在单位和团体会员单位均可提出团体标准立项申请建议。团体标准研制申请可由两家(或以上)科研院所、高等院校或相关行业企事业等单位联合提出。
三、牵头单位
联合提出申请的单位应确定其中一个(须为在中国大陆地区注册机构)为牵头单位,牵头单位须为法人单位。
四、申请截止时间
2025年8月3日
五、资料提报要求
(一)牵头单位须向学会秘书处提交《中国图学学会(CGS) 标准立项申请表》(样表详见附件1)和团标草案的部分内容(示例详见附件2)。《中国图学学会(CGS) 标准立项申请表》应写明立项背景、工作内容、实施方案、参加单位等。
(二)电子版附件1和附件2报送至学会秘书处邮箱cgsmsc@cgn.net.cn。
六、联系方式及联系人
王老师,010-62165986、18601388699
潘老师,010-88301740,18600958144
中国图学学会团体标准化技术专家委员会
中国图学学会制图标准化专业委员会
2025年7月4日
附件1:中国图学学会(CGS) 标准立项申请表-样表
附件2:标准草案—示例
